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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版)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7-02 0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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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1309.SZ。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李虎承诺认购不低于5%且不超过30%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0,17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0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1,500万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13,24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471.82万元。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此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92,358.4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0,510.3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按计划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上游原材料紧缺和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市场研究、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等。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及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夫妇已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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