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修正的预计业绩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 嘉欣丝绸收深交所监管函)
7月4日上午,深交所网站公布对嘉欣丝绸(002404)出具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年10月26日,嘉欣丝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9亿元至1.79亿元。2017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度净利润修正为1.99亿元至2.49亿元。2018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1.12亿元。3月21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2亿元。公司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监管函指出,嘉欣丝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周国建、总经理徐鸿、财务总监沈玉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嘉欣丝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