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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IPO财务造假 股民可索赔维护权益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01-15 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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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寓股份IPO财务造假 股民可索赔维护权益)

嘉寓股份(300117)因上市前后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查处,已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受到顶格处罚。股票维权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从公司违规情况来看,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财务造假误导投资者

2016年12月30日晚间,嘉裕国际发布公告称,因涉 “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及“账外支付员工薪酬”,证监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田家玉警告、罚款30万元,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警告、罚款15万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嘉寓股份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对时任高董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予以警告,各处3万元罚款。

嘉寓股份从 2007年开始至2014年度,在8年时间里,随意增减调节利润,跨期结转成本,使得年度财务报告不真实,投资者无法进行准确判断,从而误导投资者投资决策。公司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通过账外资金发放员工薪酬,使得其中2012年度多计 155.46万元,2013年度多计 534.27万元。从而虚增了利润减少了成本支出。

2015年6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发布该立案调查公告时,嘉寓股份股票正处于停牌期间,十多天后股票复牌,受立案调查的负面消息影响,公司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跌停,并在之后的多个交易日陆续下跌,购买嘉寓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民可索赔维护权益

目前,嘉寓股份已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离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步之遥。根据 《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凡在嘉寓股份上市之后买入,至2015年6月12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易,均可以参加本次索赔。“大众维权益”栏目正式启动征集嘉寓股份受损股民参与诉讼,符合条件者可拨打电话025-84686862,或将交易记录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受损股民参与索赔是没有任何获赔前的费用。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说:“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仅有两家上市公司因IPO首发造假上市而被证监会勒令由上市公司股东或者保荐人主动进行赔偿,分别为万福生科和欣泰电气。像嘉寓股份的IPO造假行为,虽然也是一样的严重,但是相比万福生科的造假行为属于小巫见大巫,一个是造假母舰,一个是造假渔船。所以,嘉寓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没有行政强制手段要求公司高管或者保荐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主动赔偿,而是留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法律诉讼获得赔偿这一条路。”

值得一提的是,“大众维权易”栏目此前征集的京天利违规情况和嘉寓股份相似,而就在嘉寓股份被处罚的同时,前期起诉京天利的投资者已经有人拿到一审胜诉的判决书,基本是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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