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金刚玻璃大股东转让股权 罗伟广或入主

来源:证券之星 2015-09-01 20:54: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刚玻璃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咨询高手 实盘买卖

金刚玻璃9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金刚拟以股权转让方式向自然人罗伟广转让公司2128.71股份,同时后者将在2016年1月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受让拉萨金刚拟再次转让的300万股。若上述转让均完成,罗伟广将以11.24%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金刚与自然人罗伟广就战略合作方式达成共识并签署《战略投资意向书》,拉萨金刚拟向罗伟广转让公司股份2128.71万股,转让后拉萨金刚持股比例由21.96%降至12.11%,继续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罗伟广持股比例为9.86%。

此外,拉萨金刚同意于2016年1月再向罗伟广转让300万股金刚玻璃股份,届时罗伟广将有权选择是否受让该等股份;若其选择受让该等股份,则届时双方将另行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股份转让相关事宜,同时上述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罗伟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增加至11.24%,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拉萨金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变更为10.72%。

同日金刚玻璃公告称,控股股东与前述战略投资者正在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是一家设立于境外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点对点的多媒体传输解决方案,其核心产品(或服务)是针对网络视频运营商的需要而专门开发的一套 OTT 端到端解决方案,可以支持视频应用、游戏、数据分析、广告播放等。标的资产估值约为4.5亿美元,此次收购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为此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刚光伏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