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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重启并购重组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覃秘 2015-02-11 09: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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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以及对手举报,北斗星通并购华信天线的预案于去年底上会被否,经过1个多月斡旋,北斗星通化解了上述障碍并更新了重组预案,继续推进上述并购。

据预案,北斗星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华信天线10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佳利电子100%的股权。其中,华信天线预估值10亿元,公司拟以25.65元/股的价格发行股份支付90%,以现金方式支付10%。佳利电子100%股权预估值为3亿元。同时,公司定增募集配套资金。

和公司去年8月披露的重组预案相比,该交易方案保留了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等关键因素不变,数字略有变化的是标的资产原股东方的承诺,华信天线原股东2018年的业绩承诺由1.39亿元调整为1.425亿元,佳利电子2015年业绩承诺由2875万元调整为2915万元,另外在佳利电子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奖励部分删除了累计非经常性损益的30%。

回查历史资料,北斗星通上述重组方案曾在2014年12月25日上会时被否,监管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标的企业华信天线实际控制人在其担任华颖锐兴总经理期间投资设立同业标的企业,导致相关知识产权存在法律纠纷风险,且工商局查询信息显示其目前仍为华颖锐兴股东,标的企业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新版方案针对此两条“指控”作出了特别说明。对于王春华仍为华颖锐兴股东的问题,新预案解释称,早在2012年12月,王春华即与华颖锐兴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华颖锐兴一直没有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014年5月王春华曾在报纸刊登公告声明脱离关系,并已于近期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2月9日受理此案。

除了在工商部门一直未能更改股权关系外,北斗星通前次重组被否,一个重要原因是华颖锐兴的举报,后者向证监会发出《王春华与华信天线侵犯华颖锐兴商业秘密及专利权的说明》,向北斗星通出具律师函,并就华信天线9项专利权及1项专利申请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修订后的交易预案显示上述问题已获解决。据预案,2014年12月23日,华信天线、王春华与华颖锐兴及其股东已达成和解,华颖锐兴目前已全部撤诉。

撤诉之后会否再度上诉?针对潜在的风险,华信天线股东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出具承诺:华颖锐兴及其关联方针对华信天线提起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如果诉讼或仲裁结果要求华信天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华信天线造成的任何经济上的损失,该损失由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共同承担,且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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