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盘,智洋创新(688191)报收于23.74元,上涨8.5%,换手率4.0%,成交量13.12万手,成交额3.07亿元。
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50.87万元,占总成交额5.04%;游资资金净流入1847.71万元,占总成交额6.01%;散户资金净流出339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1.05%。
智洋创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时审议通过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及对外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智洋创新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8,400,8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61.90万元,用于多垂域具身智能及人工智能体研发、智能感知终端研发、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6个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议案,并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智洋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5,416,00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378,305,888.6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延期,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租赁;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金额,主要因设备效率提升、工艺优化及场地实施方式变更所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61.90万元,用于多垂域具身智能及人工智能体研发、智能感知终端及其分析管理平台研发、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改造及配套能源设施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聚焦具身智能、大模型、单光子探测、雷视融合等前沿技术研发,符合科技创新领域相关政策要求。
智洋创新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2024年9月因股东智洋投资披露减持计划时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以及公司未在定期报告和提示性公告中披露一致行动人信息,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山东证监局和上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警示措施;公司已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原“人工智能边缘感知设备产业化项目”调整为两个子项目:“新厂区建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7,750.76万元,由自有资金投入)和“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改造及配套能源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916.75万元,拟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合计投资总额39,667.51万元,较原计划略有减少;该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7,830.59万元,已累计使用33,157.47万元;募投项目包括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等;部分项目结项并延期,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租赁;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61.90万元,用于多垂域具身智能及人工智能体研发项目、智能感知终端及其分析管理平台研发项目、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改造及配套能源设施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司技术升级、产品矩阵完善和绿色智能制造能力提升。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符合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改变用途,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61.90万元,用于多垂域具身智能及人工智能体研发、智能感知终端研发、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最终由竞价方式确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智能制造水平和资本结构;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61.90万元,用于多垂域具身智能及人工智能体研发、智能感知终端及其分析管理平台研发、全域人工智能感知终端产业化升级改造及配套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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