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26日收盘,隆达股份(688231)报收于36.96元,上涨11.02%,换手率5.6%,成交量13.82万手,成交额4.94亿元。
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47.32万元,占总成交额4.15%;游资资金净流入872.81万元,占总成交额1.77%;散户资金净流入1174.51万元,占总成交额2.38%。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确认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选举王博为非独立董事、姜周华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选举王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姜周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21,409,151股,占公司总表决权的49.1819%。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函件,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金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联民生委派胡向春女士接替其职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苏锦华先生和胡向春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前,国联民生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董事会对金城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佳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已完成工作交接。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前,由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代为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陈佳海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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