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4日收盘,天龙股份(603266)报收于21.66元,上涨0.09%,换手率0.9%,成交量1.79万手,成交额3863.17万元。
2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15万元,占总成交额5.31%;游资资金净流入90.5万元,占总成交额2.34%;散户资金净流入114.65万元,占总成交额2.9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补充协议对原增资协议的业绩对赌条款进行了细化,包括设定四年累计营收12亿元、净利润4800万元的业绩承诺,采用分数制考核,低于80分需进行现金及股权补偿,并设置1000万元现金补偿上限及股权补偿上限为创始股东持股的50%。同时约定创始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履约担保,超额业绩奖励由目标公司董事会决议后以现金发放。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1.32亿元受让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32.30%股权,并以1.00亿元对其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其54.87%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为负,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约1.8亿元。公司基于战略转型考虑,拟通过此次收购切入4D毫米波雷达等智能感知领域。业绩承诺方承诺2026-2029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2亿元、净利润不低于0.48亿元,未达标将进行现金及股权补偿。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35,470万元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充分考虑了在手订单、研发投入、市场竞争及技术迭代等因素,预测未来收入将稳步增长。子公司亏损不具备持续性,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作价与前期融资估值差异合理,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持股成本、期限及流动性,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收购后将产生约1.8亿元商誉,公司已制定减值测试机制及应对措施。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高溢价收购标的公司事项进一步说明交易目的、收入预测合理性、外部投资者退出安排及内幕信息管理等情况。问询函重点关注本次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未来2-3年业绩下滑、商誉减值风险、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等问题,要求公司补充解释收购的审慎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并要求评估机构、独立董事等发表意见。公司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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