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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大商股份(600694)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6.48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0 0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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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大商股份(600694)报收于17.54元,下跌0.62%,换手率1.01%,成交量3.48万手,成交额6152.9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6.48万元,占总成交额8.0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3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936363元/股,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大商股份将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6.48万元,占总成交额8.07%;游资资金净流出523.16万元,占总成交额8.5%;散户资金净流入26.68万元,占总成交额0.43%。

公司公告汇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闫莉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属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再提交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由管理层组织实施,并可能涉及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9点30分,地点为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交易时段。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会议审议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第一项涉及关联股东陈德力回避表决。股东可现场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31日。联系方式:电话0411-83643215,传真0411-83880798。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每股派送红股0.1股,故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13.03元/股调整为10.936363元/股,回购数量由310.00万股调整为341.00万股。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大商股份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1.00万股。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派送红股0.1股)而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0.936363元/股,回购数量由310万股增至34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3729.30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调整及注销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需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1.00万股,回购价格为10.9363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约3729.3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7,767,828股变更为344,357,828股。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管理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均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341万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将由347,767,828元减少至344,357,828元,总股本由347,767,828股变更为344,357,828股。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申报债权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00,14:00-16:00),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电话0411-83643215,邮箱dashanggufen@126.com。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达到规定标准须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有报告义务,未履行义务导致信息披露失误的,将追究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4,357,828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药品零售、日用百货、家电销售、货物进出口等。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条件媒体为信息披露平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内容。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部为常设机构。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按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严禁内幕交易。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档案管理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电话、邮箱、网络平台、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公司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股价。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要求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支持投资者权利行使。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须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知情人信息并报送交易所。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严禁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审计部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编制年度审计计划与报告,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资产买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业绩快报等事项。审计部有权调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并对重大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公司各部门应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妨碍。审计档案至少保存十年,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规追责。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干预公司独立性,须保证公司财务、机构、业务、资产和人员独立。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发生资产侵占时,公司应申请冻结其股份。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需清理违规事项,并确保平稳过渡。相关方须及时披露持股变动、质押、重组等重大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决策科学化,控制风险,提升收益,维护股东权益。投资范围包括收购资产、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依权限分级审批。重大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比及绝对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超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投资项目须履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实施、监管及终止程序。证券投资等事项审批权不得授予个人或管理层。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利害关系方应回避表决。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批。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主债权、期限、方式、范围等。财务部和法务部负责担保的经办与法律事务。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违规担保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有特别审议要求。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主要职责包括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选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征得同意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权限职责、办公会议制度及决策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财务事务。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审议经营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人事、投资、融资及合同审核等事项按特定程序决策。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绩效评价与奖惩考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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