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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延江股份(300658)7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2.99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28 04: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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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延江股份(300658)报收于7.03元,上涨1.15%,换手率3.58%,成交量8.06万手,成交额5659.2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2.9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13.7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延江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并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时发布多项管理制度,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且将于8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5日,延江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22.9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2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13.7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继华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聘任刘培源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征为公司副总经理;-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其中,《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3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联系人黄腾,电话0592-7268020。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制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任或提前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报告收到日起生效。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任董事就位。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股东会可提前解除董事职务,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允许董事申辩。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需依法赔偿。离职人员须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保守商业秘密。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25%。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信息披露。特此公告。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5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拟聘任王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全球运营。王征先生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征先生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相关规则或制度废止;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将阿拉伯数字修改为中文数字;调整优化治理结构,修改部分条款表述;删除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明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程序;调整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规定。此外,修订后的章程还增加了关于公司合并支付价款、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股东优先认购权等条款。最终修订内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黄腾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但仍担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9,632股,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黄腾先生已做好财务方面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培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76.4105万元,住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区后堤路666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除非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通知债权人。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此外,章程规定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1年,可以续聘。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务。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离职后六个月内、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期间等。此外,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重大事项依法披露前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并确保亲属及相关法人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协商定价。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超3000万元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需履行相同审批和披露程序。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及利润等方面,超过特定比例需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事务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事务,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确保决议落实。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对外投资包括新建企业、联营、合营、兼并、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及购买股票、债券等。办法明确了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创造经济效益。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三个层级,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议,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和资金管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短期投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等。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投资安全和效益。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不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审计部汇报,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提案,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组成。董事会审批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起草或修改薪酬管理办法,审批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检查履职情况。总经理拟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及副总经理等人员的工作考核目标。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基于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核发。绩效考核流程包括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业绩指标、拟定考核方案及年度考核。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财务报告被出具不良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激励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相关草案。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提前指定或干预。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执业记录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等,并明确了改聘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结果需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提案程序、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控制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融资主要指间接融资行为,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不包括直接融资。对外担保涵盖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不适用于公司自身债务担保。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遵循慎重、平等、互利原则,控股股东不得强制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融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融资金额不同分为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审批方面,特定情形下需报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融资和担保的初步审核及日常管理,确保合同合规并定期检查。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透明度。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职,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总经理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首席财务官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首席财务官协助监控资金往来。财务部门严格审核资金流出,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禁止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或提供资金。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每半年检查控股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如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外部审计师应在年度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违反规定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及金额巨大时将严肃处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选择商业银行开设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办法还规定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程序,要求公司对变更后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确保合规。董事会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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