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ST嘉寓(300117)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ST嘉寓2025-03-31交易信息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4.57万元,占总成交额62.27%;- 游资资金净流入41.3万元,占总成交额27.19%;- 散户资金净流入53.27万元,占总成交额35.07%。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自202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并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告知书后可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审议并形成意见,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应在摘牌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相关事宜,保证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应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4日至3月31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或在十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若公司提出听证申请,则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决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规定,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第10.7.10条、第10.7.11条规定,公司应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并与主办券商签订协议,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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