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佳缘科技(301117)10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公司4月26日调研信息显示,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可用于多种类型卫星。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呢?
佳缘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网安产品已成功应用于航天、航空、地面站和移动终端等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卫星进行信息传输过程中,都需要特殊加密。公司半年报显示,公司深耕卫星组网安全防护和数据链防护领域。请问公司在这方面有怎样的布局呢?
佳缘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网安产品已成功应用于航天、航空、地面站和移动终端等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收购新宏安微波公司的信息是真的吗?为什么没有看到公司的公告,及收购资金的来源,这样做对一般投资者公平吗?
佳缘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收购未达上述公告披露标准。本次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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