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7 月 16日丨交运股份(600676.SH)公布,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改革【2020】164号《关于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发挥资源协同效应,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任免权)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章程修改、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申请破产、发行债券)除外。该项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底。相关委托管理事项对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关系没有任何影响,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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