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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中科汇通超比例增持未报告罚款40万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02-03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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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2月3日午间公告,公司于1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通知,中科汇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科汇通于2015年4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买入朗科科技股票1,279,536股;4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买入朗科科技股票2,900,100股;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朗科科技股票6,800,000股。2015年4月27日至29日,中科汇通合计持有朗科科技股票10,979,636股, 占朗科科技已发行股份的8.22%。中科汇通在持有朗科科技股票累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卖朗科科技股票。中科汇通持有朗科科技股票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又继续增持的股份数为4,299,636股,增持金额为94,591,992元。

深圳证监局决定:

1、责令中科汇通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增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

2、对中科汇通超比例增持未报告、公告及限制期内买卖行为予以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单祥双予以警告。

3、对中科汇通超比例增持未报告、公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单祥双处以20万元罚款;对中科汇通限制期内买卖行为处以3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单祥双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中科汇通罚款合计370万元,对单祥双罚款合计30万元。

公告称,中科汇通及单祥双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表示服从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就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中科汇通及单祥双先生将按规定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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