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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涉税案审结 中银绒业再收交易所关注函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雪青 2016-12-02 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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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雪青)随着中银绒业实控人涉税案件审理完毕,深交所1日披露对中银绒业董事会的《关注函》,关注该案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尤其针对上证报今年6月《中银绒业卷入1.2亿出口骗税案 盛大私有化“三国杀”难止》报道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追问。

中银绒业11月29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生国已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其个人因犯逃税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交付执行。公司表示,实控人涉税案件已审理完毕,所涉及的问题可能会对公司2012年和2013年的财务报告数据产生影响。

对此,深交所提出:请函询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生国,要求其根据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详细说明该涉税案件的案情、犯罪事实、法院判决理由;其中涉及你公司的,要求其进一步说明相关事实的具体情形、是否导致你公司以前年度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外,今年6月30日,上证报刊登题为《中银绒业卷入1.2亿出口骗税案 盛大私有化“三国杀”难止》的报道,称2012年至2013年期间,马生国及相关人员通过以上市公司名义与东胜国际等11家公司签订489份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款。对此,深交所已就该事项给公司发出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2]号),要求公司核查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当时公司的回复是,在获取有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后,公司将依据认定的事实、裁判结果逐一核实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交易所在最新的问询函中继续追问此事,并提出:该案目前已结案,请你公司依据该案的司法裁判文书再次核实前述问题;如上述事项属实,请说明相关购销合同对你公司2012和2013年销售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并详细说明你公司披露的2012和2013年度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如上述事项属实,请说明相关事项是否会对你公司2014、2015和2016年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影响的主要科目及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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