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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控股股东协议转让7.91%股份

来源:金融界 2015-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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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和管理层宣布增持公司股份的关头,鑫科材料(600255,咨询)反道行之,由"飞尚系“掌舵的控股股东恒鑫集团拟协议转让鑫科材料7.91%的股份。

鑫科材料(600255)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为实现集团发展战略,加快集团产业升级与转型及筹集发展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恒鑫集团7 月 7 日分别与自然人梁焯贤和甘少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恒鑫集团拟以7 元/股的价格分别向二人协议转让7000万股股份,合计转让鑫科材料1.4亿股股份,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 7.91%。

据资料,芜湖飞尚持有恒鑫集团 49%的股权,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恒鑫集团 33%的股权,深圳市丰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恒鑫集团18%的股权。芜湖飞尚拥有恒鑫集团的相对控股权,飞尚实业持有芜湖飞尚90%的股权,而背后控股人为李非列。

据公告,本次协议转让后,恒鑫集团的持股比例由13.85%降至5.9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焯贤和甘少林分别持有鑫科材料3.955%的股份,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不过,恒鑫集团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继续减持其在鑫科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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