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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易主未果 再度终止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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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萃华珠宝易主未果 再度终止定增)

萃华珠宝(002731)1月28日晚公告,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与上海鸿菘、上海鸿杞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回溯前情,2021年11月7日晚间,萃华珠宝披露定增预案,公司拟以5.38元/股的价格向上海鸿菘和上海鸿杞企发行数量不超过7684.6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萃华珠宝与上海鸿菘、上海鸿杞2021年11月5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鸿菘拟认购6147.74万股股份,上海鸿杞拟认购1536.94万股股份。同日,上海鸿潮与翠艺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鸿潮拟通过协议受让翠艺投资持有的萃华珠宝1639.4万股股份,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上海鸿潮将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4%。

根据彼时公告,交易前,翠艺投资持有萃华珠宝782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53%,为该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郭英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裕春、郭琼雁直接持有萃华珠宝3241.22万股股份,通过翠艺投资控制公司7820万股股份,合计控制萃华珠宝1.1亿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18%,为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份过户完成且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上海鸿菘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鸿杞、上海鸿潮将合计持有萃华珠宝9324.08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8%,萃华珠宝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鸿菘,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华崇。

据萃华珠宝2021年12月31日公告,翠艺投资向上海鸿潮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翠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8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13%;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6.78%。上海鸿潮持有公司股份16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40%,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鸿潮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

萃华珠宝1月28日晚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与上海鸿菘、上海鸿杞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在谈及对公司的影响时,萃华珠宝表示,本次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翠艺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郭英杰。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萃华珠宝首次终止定增。萃华珠宝2020年9月28日晚间公告,拟定增募资不超3.61亿元,将用于智慧零售升级及定制协同平台建设项目。之后,萃华珠宝于今年3月30日发布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84.68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6亿元,募投项目将主要用于智慧零售升级及定制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萃华珠宝2021年7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对于上述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萃华珠宝方面表示,自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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