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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深交所就神雾环保重大诉讼事项向其发出问询函。
2019年1月25日,神雾环保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累计情况的公告》称,在部分诉讼、仲裁案件中,神雾环保与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被列为共同被告。
对此,深交所首先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其次,深交所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此外,根据神雾环保2018年三季报,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为42.73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神雾环保按资产负债表项目分项列示截至目前到期未清偿的债务规模,是否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以及神雾环保已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并报备相关债务明细,包括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目前所处状态及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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