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19日消息,近日明尚德(834114)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27日。
据了解,明尚德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明尚德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明尚德表示,针对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明尚德主要从事人工吹制工艺玻璃制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2015年度明尚德营业收入为8798.07万元,较2014年度6738.44万元增长了30.57%;净利润为989.07万元,较2014年度的572.19万元增长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