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包括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