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15,000.00万元;同时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7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定价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原为8.55元/股,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调整为8.45元/股。董事会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