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规定的重点支持行业,但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