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信息披露评价为A,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总市值均超过100亿元。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及简易审核程序适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