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通过司法程序接受忻州热力股权以股抵债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接受山西鑫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20%股权以股抵债,用于抵偿所欠货款165466659.60元。该股权已根据法院裁定完成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忻州热力20%股权,成为其股东。本次以股抵债不涉及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