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科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执行该解释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