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任职资格及解聘条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定期报告编制协调、股票变动管理等。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且必须专职在公司工作。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履职中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况,应停止履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