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在本次交易中,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出具了股份锁定期承诺函,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各承诺方还承诺若违反锁定承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截至说明出具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