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合计36.06%股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6年7月10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