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合计36.06%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且有利于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