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构成异常波动。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误,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近期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表示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暂未批量生产,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控股子公司维讯光电尚未实际经营,对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确认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