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阳光))
王阳光声明具备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