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陈佳俊、陈伟海、甘韶球、骆立云、金华、蔡明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