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104.864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量的40%。本次注销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后续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