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司对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差价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处理,相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符合条件的标准仓单可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不得撤销。本次变更不影响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改变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认为变更符合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