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晓芳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晓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王晓芳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未存在相关情形。王晓芳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