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年度绩效、任期激励及津贴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明确薪酬发放、追索止付、调整及执行程序,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