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由董事会持续监督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若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延期或变更用途,须重新论证并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亦需履行严格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与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