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到期后,部分理财产品未赎回,且未经审议继续购买并未披露,违反了募集资金监管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董事长谢建中、总经理张芦苇、董秘谢雨珊、财务总监王庆奎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整改并报送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