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甲方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乙方在甲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且存款累计存入额及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不存放募集资金。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服务内容、保密义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规定了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