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锆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