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1月5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徐承玲、赵春旭在核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二人均已声明未获取内幕信息,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承诺不再买卖股票。经核查,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