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近日获得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3006871,发证时间: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以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证书》(有效期:2025年12月至2028年12月)。根据相关规定,迪耳药业在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可享受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上述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