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曰曾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总股本0.6977%;薛安斌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间接减持560万股,占总股本1.3023%。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志刚、韩润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4.9958%降至52.9958%,累计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减持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