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参与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控股股东借款等,总筹资额不超过13.6亿元,融资比例不超1:1。控股股东为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员工自筹资金提供保底收益承诺,存续期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