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120名股东参会,代表股份占总股本64.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