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股份总数为2,342,879,281股,其中A股占81.15%,H股占18.85%。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同时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