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91.69%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评估机构中水致远具备法定资格,与公司及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遵循市场惯例,具有合理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程序合规,方法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