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及任职资格的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随董事职务终止而自动丧失。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