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之补充公布)
兹提述中国北大荒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的公告,内容关于当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程娟女士被罢免董事职务。董事会注意到,由于罢免后审核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本公司未能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本公司将尽一切合理努力,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无论如何不迟于上市规则第3.23条规定的三个月内)根据第3.21条填补审核委员会空缺,并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目前执行董事为柯雄瀚先生及李建利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杨光先生(副主席)、何咏欣女士、李大伟先生及覃海霞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智锋先生、黎碧芝女士及郑育淳先生。刘小鹏先生、张家华先生、杨云光先生及黄德动先生现不得以董事身份行事,直至香港高等法院进一步颁令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