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泰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7)董事局於2012年3月28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於2025年12月16日更新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成員,成員由董事局委任。委員會主席由董事局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視需要增加次數。其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局的表現、結構、規模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局技能矩陣;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提出提名建議;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任命、續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檢討董事的時間投入與履職能力;支援董事局績效評估;制定並監督董事局多元化政策及僱員多元化政策的實施;設定可量化的多元化目標並監測進展。委員會有權調查職權範圍內的事項,索取員工資料,並在公司承擔費用下聘請外部專業顧問。會議記錄須詳盡保存並送交成員審閱。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答股東提問。職權範圍將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公開。
